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天穗律师再出发!
时间:2019-01-28

2018年12月3日,为响应广东省司法厅开展的“法援为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我所刘强积极参与了肇庆市德庆县广东法律服务中心为期一个月的实务训练和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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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处,刘强每天的工作事项大多是协助司法所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登记,并将已经完结的法院案件归档。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除了这些日常工作,刘强还协助司法所对创文活动宣传走访派送宣传手册,积极参与了宪法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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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德庆县的城雕公园热闹非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中共德庆县委、德庆县人民政府举行了2018年德庆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县司法局组织“南粤春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德庆分队、“崇德·文明”法律服务志愿队及法律援助志愿者一同前来参加宪法宣讲活动,宣传宪法、普及法律知识,刘强与志愿者们向现场群众派发宪法宣传资料并积极解答群众们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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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现场群众深深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积极推动了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在值班的这段时间,刘强表示大多人前来咨询的问题大都是交通肇事、工伤、民间借贷纠纷或者婚姻家庭以及一些夹杂着家长里短的土地纠纷。刘强都认真结合实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详细解答,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也会尽快帮他们办理相关手续,派遣律师帮助。


采访中,刘强说到了几件让他印象深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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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回忆:在值班期间,莫村农民何某曾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宅基地问题,何某与其母亲20年前将分得的田地租给该村另外两位村民,两位村民后来擅自在该田地上建造房屋,导致何梓群和其母亲无田可种。更过分的是两位村民拒绝退还田地,不给予任何补偿。此外其母亲的宅基地面积仅56平方米,且属于危房,但村委会不同意增加宅基地面积,于是刘强结合实际情况向何某详细讲解了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并建议其先找乡镇司法所居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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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彭某曾来法律援助中心询问,其女儿被物运货车撞伤,正在医院ICU病房抢救,想知道应如何找肇事司机赔偿医疗费、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听完来龙去脉后刘强耐心地向村民讲解了交通事故的赔偿过程,并让彭某先了解其女儿学校问有无意外保险,等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要求肇事司机及其单位垫付医疗费,或者要求保险公司垫付相关费用。


“还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特别令我印象深刻。”刘强讲道,有位村民曾前来咨询,其弟弟因交通事故去世,弟媳又是精神病人,还有一个5岁的孩子和7岁的小孩,刘强了解相关材料后认为法庭最高也只能支持三十万左右,但是肇事方又没有钱来赔偿。这让刘强感觉到其实判决胜诉后如何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即使执行到位这笔钱又将由谁来保管才能保证妻子和两个小孩子的生活问题呢?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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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交通事故、借贷纠纷这方面的咨询,还有最普遍的婚姻家事问题,其丈夫常年在肇庆市工作,回到德庆就家暴自己的妻子,女方难以忍受其暴力想要离婚,但是男方却坚决不同意,也拒绝支付抚养费,理由是为了给小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刘强在接受其法律咨询的同时也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做了心理疏导,几番交流后,刘强感触良多,深刻体会到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也应当从社会公德和人性出发,运用情感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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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一个月的法援工作,刘强深知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是法律并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方式,考虑到道德、实际操作等因素,一些争端和纠纷若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确实是件好事,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起到很好的减诉息事作用。

结语

“作为法律工作者,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始终坚持‘有援必援、应援尽援’的原则,为贫弱者撑起了一片蓝天。让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得起官司是应当坚守的宗旨。”刘强说道,县域及农村经济还不够发达,很多人的法律诉求因为经济实力而无法得到实现,社会上的依然存在很多弱势群体,他们对法律知之甚少,因此积极开展类似的法律援助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刘强也表示扎实学习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积攒实务经验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自身职业负责。


编辑:黄冰莹